井冈山法院要求法官全面提升“五种能力”

  发布时间:2010-02-25 08:56:33


   2月24日,井冈山法院在下发的《关于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具体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法官全面提升“五种能力”。

    一是提升法官把握、服务大局的能力。要求法官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法律和政策一样都是国家治理社会的一种手段,都应该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认真思考怎样才能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要不断、主动地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对国情、省情、市情及社情民意的了解与把握要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在行动上自觉把法院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来开展,善于找准法院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大局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尽最大努力追求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最佳统一,有效克服和杜绝只顾法律效果而不顾社会效果的现象发生。

    二是提升法官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要求法官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要采取法官教法官等多种有效的方式提高法官做当事人工作的能力。要认真把握好每一起案件的纠纷性质,找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思想与动态,善于借助各方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有效达到案结事了,减少或杜绝申诉上访等事件的发生。要坚决杜绝因工作不负责任等导致矛盾纠纷激化转化的事件发生。

    三是提高法官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要求法官坚持自觉学习、不断学习,熟练掌握办好案件所需要的法律专业知识,自觉养成良好的法官职业修养,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审判和执行技巧。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尽最大努力确保在实体执法和程序执法上得到公正,正确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充分关注和依法对待当事人的每一个诉讼请求,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使胜诉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败诉当事人输得心服口服。要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每一个案件,要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和执法不文明的现象发生。 

    四是提升法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要求法官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依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被判缓管免人员以及刑满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积极参与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善于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工具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   

五是提高法官廉洁奉公、拒腐防变的能力。任何工作都是靠人去做的,法官本身出了问题,公正执法等一切都无从保障。要求法官要甘于寂寞,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得的东西不得,自觉维护法官的中立和公正形象。要有宽大的胸怀和坚韧的毅力,以其独立的人格、高尚的职业道德、精良的职业能力和公正的裁判回应社会的批评和期望,不滥用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面对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法官清正廉洁的品行,增强自身的抵御能力,自觉做一个合格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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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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