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全面推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0-01-19 15:41:41


    井冈山法院网讯  笔者今日获悉,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依照上级法院下发的《2010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全面推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通报制度的具体规定,拟以此配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

    据了解,该通报制度较往年规定更为细致、全面,涉及到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并就通报的形式、范围及相关责任作出了明确要求。

    审、执工作方面。通报制度规定,案卷、裁判文书、案件收结、重点案件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等情况,每月予以通报一次。相关通报文件汇编成册,做为各业务庭室年末综合考评的依据。

    队伍建设方面。制度首次规定,考勤、表扬、调研宣传信息情况纳入到通报制度中来,据此建立“个人工作表现档案”,做为院内日后选拔用人的依据。

    行政管理方面。制度着重要求,局域网维护、用水节电、财务收支、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至少通报一次,务必作到公平、正确、及时、透明。

    目前,该制度经两次修订后,已由该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有望在2010年元月下旬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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