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12月30日,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从该市财政局得知,总计8万元的执行救助基金已划入该市财政专户,标志着该院执行救助基金正式启动    为切实解决民事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活困难,体现司法为民宗旨,该院在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两次向地方政府、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并得到了主要领导的支持,首批救助基金达8万元。
    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列入该市财政专用帐户,救助对象提供的材料经法院及政法委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局负责发放。单批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不超过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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