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强化“六个意识”助推清积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24 16:23:50


    为进一步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推向深入,9月23日,井冈山市法院院长郭泽庆向该院执行人员提出了强化“六个意识”的工作要求。

    强化大局意识。要提高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执行力,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维护稳定、追求和谐作为第一要务。

    强化为民意识。要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把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等同起来,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执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强化统筹意识。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同时,统筹协调处理好“次要矛盾”,促进执行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强化管理意识。对执行工作的管理不一味追求外在的执结率和排名,要重视对执行工作内在规律的分析把握,积极探索既有利于提高执结率,又有利于促进案结事了的机制和措施。要尽最大努力使那些有条件、有能力执行的案件得到依法及时的执行。

    强化公信意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应着眼于找准当事人矛盾焦点,学会用谈心交流、换位思考、后果警示等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想方设法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使执行工作更加人性化。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尽量促成双方当事人通过充分协商达到和解,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强化廉洁意识。以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工作要求,教育执行人员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司法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的,是用于秉公司法、主持公道的,必须充分认识工作无“小事”,作风无“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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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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