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尽全力做好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09-05-12 14:12:01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捍卫者、建设者,必须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法院自身工作的科学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与服务。作为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的带头人,我认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提是结合法院实际,突出法院特色;关键是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应切实把握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当今世界的潮流,也是当代中国社会的第一要务。发展既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同时又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阶段性。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阶段,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也不相同。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提出了各自的发展战略。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中心工作和头等大事。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衡量法院工作“靠不靠得住”的重大政治问题,应当成为全院上下的共识和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首要的任务是教育和引导全体法官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加快发展的重大部署上来,切实做到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服从服务于发展,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要坚决克服那种把发展只当作党委政府及经济部门份内事的思想认识,自觉把法院工作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其次,要把服从服务于发展落实到法院的具体工作中。服从服务发展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体现在法院的具体工作当中,落实到每一个干警的具体行动当中。要把审判执行每一件案件,改革管理的每一个措施,队伍建设的每一项要求,都放在发展大局中去考量,从有利于发展大局来把握,坚决防止因就案办案、裁判不当、作风不正、工作不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社会不满,甚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发生。第三,要突出重点,找准法院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就法院而言,服务发展不是去招商引资,而是要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与服务。当前,金融危机是制约发展的重大因素。法院要切实加强借款等金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优先保护国有金融机构的金融债权,加大力度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坚决维护信贷秩序,努力化解金融风险。要妥善办理建筑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开发商和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程,着力提高破产案件审结率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回率,协助政府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稳定工作,促进我市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妥善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补偿费分配、土地经营权侵权等涉农案件,着力保护农民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继续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管理,尤其要高度重视对涉及工业园区、瓷城企业以及市里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为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二、以人为本,努力饯行司法为民宗旨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从古今中外的历史来看,不同体制的国家和政府对待“人”的态度和政策都不相同。我们提出以人为本的根本含义,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法院工作,就是要切实保障民生,落实和体现好司法为民,做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关系到人民群众“信不信得过”的重大问题。第一,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上亲民。要自觉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关系,强化公仆意识,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做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坚决反对冷、横、生、硬等衙门作风和司法特权思想。第二,在实体处理案件上护民。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和追求目标,是人民群众衡量法院工作好坏的主要评价标准,司法不公则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现象。当前,极少数差错案和司法不公现象仍未完全杜绝,这些案件对法官、法院来说虽然比例极低,但对当事人和社会来说,却仍是不能容忍的事。因为当事人也许一辈子就遭遇一件官司,因此一件裁判不公的案件就代表百分之百。法院和法官要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做到办案程序合法、裁判结果正当,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差错案件的发生。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决不能空调白判。第三,在司法程序上便民。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把椅子”贴心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导诉、立案、接访、咨询服务,指导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好方式参与诉讼。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工作,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对法院裁判心悦诚服。要针对法庭设置相对集中、偏远乡镇群众诉讼不便等实际情况,积极落实设立巡回审判站、诉讼联络点、发放便民联系卡等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要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执行救助力度,努力实现“应救尽救”,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改革的成果。

    三、统筹兼顾,追求法院工作的最佳效果

    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法院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运用好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影响法院工作发展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关系。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类型纠纷不断增多,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法院和法官都是严峻挑战。法院裁判,既要符合法律的精神,又要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社会的认同,才能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摒弃单纯办案、孤立办案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充分考虑和兼顾法律规定和现实社会的差异性特别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的实际情况,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对涉及企业改革、职工下岗、劳动争议、群体上访等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型案件,要多向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多向专家征询意见,多倾听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在具体处理中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冷处理和热处理、依法办案和教育协调等结合起来,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办案的认同感,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正确处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司法公正与效率同是人民法院追求的价值目标。保证办案质量、坚守司法公正,与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同等重要,必须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追求司法公正是目的,提高司法效率是手段。没有公正,效率就失去了意义,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没有效率,公正也就不复存在。三是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判决和调解都是人民法院法定的结案方式,在社会进入矛盾纠纷多发期的历史条件下,既要强调多调少判,加大调解力度,增加调解结案的数量,也要避免不切实际、一味强调调解结案的倾向。对不适宜进行调解、通过努力不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应当及时作出裁判,真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要拓宽调解的适用范围,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都要引入调解、和解机制,并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的有效对接,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大力引导和促进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四是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任何权力不受监督都会被滥用,审判权也不例外。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自觉接受监督的目标和效果是一致的。监督就是制约,监督就是支持和鞭策。要切实健全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等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当事人直接监督、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确保审判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科学管理,实现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

    基层法院和法官及其承担的案件数量比重占全国法院的80%左右,他们的任务最艰巨,所处的环境最复杂,工作的条件最艰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最突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广泛。不难想象,这样的基层法院院长也最难当。队伍难带、案件难办、关系难协调、人财物受制于人、裁判权难以独立行使已成普遍现象。担任基层法院院长如同走钢丝,进退两难,弄不好还要掉入深渊。基于此,要做好法院工作,就必须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一是要把握大局,管好人和事,确保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不出问题。否则,其他工作做得再好,法院和法官的形象也会为此毁于一旦。院长要时刻牢记并落实第 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重要事项的管理监督,有效杜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枉法裁判、贪污受贿以及吃喝嫖赌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要以强力贯彻“五个严禁”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在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保持警钟长鸣的同时,强化查处工作,坚持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围绕责任抓处理,尽力实现违法违纪零目标,坚决实行违法违纪零容忍,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要大力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审判业务标兵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整体司法水平和法院形象。要在此基础上,努力构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是坚持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全院每一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人心齐,泰山移。要搞好法院工作必须充分调动起大家的积极性。要继续推行规范管理,做到以制度管理人和事,使所有人员的每项工作、所有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要执行严格的奖惩制度,积极营造一个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当先进、个个不甘落后的工作氛围;要坚持恩威并重,在要求干警努力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尽可能提高待遇改善福利,使干警感到工作有奔头。要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和个人绩效考核。把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合理分解到部门和个人,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对管理松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贻误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严厉批评和责任追究,保证法院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三是注重协调各方关系,积极为法院争取一个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在目前情况下,院长只会抓好内部工作是不够的,还必须主动出击、想方设法为法院争取一个好的生存空间和执法环境。要经常主动向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人大、政法委、政府等领导汇报,争取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要加强与财政、计委、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帮助法院解决人财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主动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一些典型案件或敏感案件的处理情况,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处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法院的人和事,使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有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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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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