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积极运用协调机制处理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09-04-21 11:19:35


    井冈山法院网讯  4月20日,在井冈山市法院行政庭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原告张志坤撤回了起诉,至此一起不服工商行政确认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以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均满意而结案,这也是井冈山市法院行政审判引入协调机制处理行政案件取得明显成效的又一典型案例。

    在此案中,原告张志坤不服工商行政部门确认重新注册的第三人的合法性,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一审法院庭审查明,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是为后面进一步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诉讼,矛盾的症结是因其作为原股东的投入未得到第三人的补偿。因此,合议庭在庭审后并未“一判了之”而是引入行政协调处理机制,分别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想法,经过对各方当事人充分释法明理后,当事人纷纷求同存异,最后达成了一致,原告主动申请撤回起诉,第三人也对其的先期投资作出了合理补偿。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行政审判积极运用协调机制处理案件,成功协调处理22件行政案件,占行政案件受案数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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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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