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 服务大局

——井冈山市法院开展创特色工作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09-04-16 09:17:40



    井冈山法院网讯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当事人、上级法院、党政领导机关、舆论媒体、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都有新的要求和新的期待,许多法院和法官感觉到法院工作越来越难做。如何创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已经成为法院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井冈山市法院近日专门下发文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创特色工作竞赛活动,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要求全院每一个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做好创特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增强做好创特色工作的自觉性。只有创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才能有效提高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使法院工作获得社会外界的良好评价,才能牢固树立法律和法院的应有权威。

    二是明确责任。要求所有部门积极参与开展创特色工作竞赛活动,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必须切实履行好督促职责,确保各部门按要求做好创特色工作。

    三是制定方案。要求各部门立足于本部门的工作性质,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选择好创特色活动的工作主题,起草制定好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分管院领导要加强对制定方案的指导,并负责对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审查,无意见后报院长签发实施。实施方案应包括活动主题内容、目标要求、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等,所制定的方案必须在实施上具有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必须在当年的四月底之前完成并报审核签发。

    四是开展活动。各部门在实施具体方案时原则上要求开展具体的活动,且必须向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及时申报活动安排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开展活动所需的必要经费由院里解决,活动的安排必须在十月底之前完成。

    五是注重效果。各部门应主动将创特色工作与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结合起来。每个部门开展创特色工作应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效果、好经验要及时通过稿件反映出来。原则上每个部门至少要完成一篇法院工作简报的撰写。总结和简报必须在十一月底之前完成。

六是严格考核。将开展创特色工作与目标管理考评及办公办案经费直接挂钩。年终考评时将单独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对按要求开展了此项工作的,将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取得的效果等综合评出一、二、三等奖,分级补助办公办案费用。对未按本意见要求做好创特色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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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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