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02 14:55:43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3日在井冈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郭泽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我院在井冈山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狠抓法官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和对外交流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一年来,我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及时公正地审理好起诉到法院的每一起案件,各项审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9件,审(执)结480件,分别较前一年增长12%和10%。

    一是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5件(含旧存8件),审结62件。被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共108人。工作中,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注意从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和社会和谐大局权衡,正确适用“宽”和“严”两种手段。对于严重影响我市社会稳定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抢劫、聚众斗殴、重大盗窃等案件依法予以从重打击,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对于具有投案自首、未成年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于偶犯、初犯或具有积极退赃、真心悔过等情节的,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犯罪较轻且确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适用缓刑。经审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8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3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

    二是尽心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61件(含旧存54件),共审结343件,分别比前一年上升38%和43%。平均结案周期41天,比2007年缩短5天。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依法平等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在已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213件(含撤诉),调解率达62%。全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66件,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7件,参审率达71%,与前一年相比上升40%。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90件,同比增长41%,依法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婚姻家庭、农村、社区及邻里关系的和睦。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56件,注重采取调解、和解等方法,竭力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及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件8件,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高度重视与民生相关案件的依法审理,将“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全年共审理此类案件7件,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保护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矛盾突出的非诉行政案件,注意协调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除上年旧存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2件外,新受理该类案件70件。其中,市计生委及乡镇申请执行的计划生育执行案件60件,市经贸委、市稽征所、市药监局等申请执行的其他案件共10件。工作中,我们既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注意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予以交付执行;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不予执行。全年共执行完毕的案件58件,部分执行后终结执行的33件,有效执结率达75%,执行标的额达90多万元。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工作组,对我院2006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好评价。

    四是加强和促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有效克服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困难,尽最大努力促使有条件、有能力执行的案件得到及时执行,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6件(含旧存22件),执结75件,执结率达78%,执结标的额386万余元。全年共拘留被执行人12人次,集中查询被执行人帐号、工商登记、房产信息等200余次,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帐号30余次,罚款2次。多起长年未结的老大难执行案件得到了执结。所有收取的执行款均在一个月内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达100%。9月起,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并由市政法委牵头组织27家单位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二)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努力追求审判工作最佳效果

自觉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尽最大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法院审判工作在新形势下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从办案观念上实现转变,从以往过多考虑法律效果转变为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利用每月例会组织广大法官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重要文件精神,使大家从理性上明白:法律与政策一样,同是国家对社会实现有效管理的手段,审判工作理应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法官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既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又要充分考虑到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一个案件处理得好坏,不仅要看当事人是否满意,同时也要看社会外界的反应和评价。另一方面,组织广大法官参观我市梨坪国际会议中心等重点建设工程,走访新城区及瓷城工业园的多家企业,使大家从感性上有所触动。我们还选择一起“一房多卖”的典型案件,组织全院法官就该案的处理如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探讨,受到上级法院的高度评价。8月19日,我院专门出台了《关于为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意见》。通过上述活动,使大家统一了思想认识,就案办案、坐堂办案和机械执法的少了,多数法官都能自觉站在全局的角度去思考、把握和处理案件。

     二是在工作层面上抓好落实。各业务庭立足本职,切实做好各自的审判工作。一方面,认真审理好起诉到法院的每一起案件,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无一起因法院处理不当引发矛盾激化或转化的案件发生;上诉案件改判数仅两件,为全市上诉改判最少的基层法院之一;依法妥善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全年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围绕审判做好延伸服务工作。为了教育、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学校、村(居)委会以及未成年人家庭等方面沟通协调,想方设法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11月7日,我院刑事庭组织近年来被判处缓刑的23名人员,举办了一期集中法制教育培训班,由我院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对缓刑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向有关企业和单位发放司法服务与监督联系卡120余份,同时通过举办合同法知识培训班、走访企业及召开外商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听取外界意见,帮助企业提高预防纠纷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受到各方面的一致好评。我院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几点意见》,各业务庭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司法建议28条,帮助有关单位和企业改进工作。

    三是在制度上保障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超审限案件和不合格案件实行“一票否决”。对“八类案件”即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案件、涉及外商投资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诉或多次催办的案件、被社会各方所关注的案件、缺乏审判经验的新类型案件、领导机关或领导过问督办的案件和矛盾易激化转化的案件,实行重点管理,跟踪问效,要求承办人员、业务庭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有必要的由院长出面协调或提交院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据统计,全年共审理该“八类案件”18件,其中院长出面协调的案件12件。这些制度的实施,有效保证了法院审判工作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三)狠抓队伍建设,法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再好的法律也要靠人去贯彻执行,要做好法院工作就必须抓好队伍建设。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司法公正、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一是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7月31日,我院召开“大学习、大讨论”座谈会暨2008年审判理论研讨会,将具体个案研讨引入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大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畅谈自己的观点,拓宽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院干警共捐款两万余元,缴纳特殊党费19600元,充分表达了老区法官的一片爱心。9月11日,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到挂点的睦村乡社背村,自费帮助该村缺少劳动力的特困农户收割稻谷。既帮助特困农户解决了实际问题,又培养了干警的劳动观念和集体意识,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继续坚持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干警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实现法律知识及时更新。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及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及时掌握审判工作最新动态。结合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点评,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各类案件的庭审观摩活动,院、庭领导带头主审案件,所有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都参与旁听观摩,切实提高法官的庭审水平。继续鼓励法官深造,提高学历层次,有2人正在攻读江西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年底,通过全省法检专项考试,新录用2名优秀法律人才,为我院补充了新鲜血液。

    三是积极开展审判交流活动。先后组织干警赴北京海淀区、天津西青区、江苏昆山市以及本省赣州章贡区等法院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先后接待30多批次来自全国各地兄弟法院的法官,与之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法院工作。组队参加了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承办的全国部分基层友好法院年会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增长了法官们的见识,开阔了视野,促进了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

    四是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对因出现违法违纪的实行一票否决,主动向社会公布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全院干警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日常生活细节入手,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同时注意加强对家属子女的管理约束。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有关禁令的贯彻落实。经常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廉政建设再教育,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要求全院干警引以为戒,提高拒腐防变的认识与能力,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一年来,我院干警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四)自觉强化内外监督,确保法院审判权正确行使。

    任何权力缺乏有效监督都有可能被滥用,审判权力也不例外。为了确保审判权不被滥用,我们主动强化内外监督。一方面,自己给自己加压,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健全规范了16项管理通报制度,将制度汇编成册发至每一个干警,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理人和事。不论是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还是行政管理事务,都做到了有制度可循,确保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在制度的框架内活动。11月19日,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来我院视察工作时,对我院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通报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另一方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检察机关,也不论是新闻媒体还是社会舆论,只要有“问题”反馈到我院,我们就会给予高度重视。当事人对审判活动和案件处理有意见,可随时向院领导反映,对反映的具体问题通过督办方式责任到人,限时解决。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0余人次,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工作意见》,明确规定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是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接受监督纳入院党组的议事日程和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活动。主动邀请分管领导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我院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全年共联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1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42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累计达69件,是上一年的1.7倍。11月4日,专门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强化内外监督,有效确保了审判权的正确行使,杜绝了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较好地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在11月举行的全市机关行风测评活动中,我院名列党政群系统第8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我院所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与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工作作风不严谨、办事(案)拖拉、工作出差错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二是个别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把握不准,对上级的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办案中只注重法律效果而忽视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对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没有设身处地给予考虑和解决;四是司法环境仍不够理想,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法院的协助调查与执行要求支持配合不够,抗拒、妨碍法院执行的事件仍有发生。

    二、2009年的工作安排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各项重大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整体发展的目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

    (一)围绕四个更加注重,切实抓好审判工作。一是更加注重执法规范。进一步规范庭前准备工作;继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努力提高庭审水平;继续加大对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的评查力度,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二是更加注重审判效率。科学调整审判力量,合理分配案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力争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缩短平均结案周期。三是更加注重执法公正。进一步总结调解经验,提高调解撤诉率;加强判后释疑工作,降低案件上诉率;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与教育,降低上诉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四是更加注重执法效果。尽最大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的规定,又能够最大限度被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所接受。

    (二)着力抓好四个建设,大力提高法官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提高法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和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具有审判权、执行权的业务部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部门,把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以审判和执行纪律教育为重点内容。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认真查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征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三)全力做好三个确保,主动服务工作大局。一是更加有效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实现社会治安稳定。在继续加大对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做好缓刑人员帮教及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犯罪发生率。二是关注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力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继续扩大对简易程序在民生类案件审理中的适用范围。对处于经济纠纷中的企业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千方百计帮助涉诉企业渡过难关。依法处理好“三农”案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继续加大对农村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力度,对于举证困难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当事人,依职权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三是开展审判服务创新,全力确保经济发展。要求各业务庭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开展创特色工作,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审判工作在服务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流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本次大会提出的要求,坚定信念、克服困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促进井冈山市社会可持续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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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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