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清积”已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近60万元

  发布时间:2009-02-18 16:16:52


    井冈山法院网讯 笔者近日从井冈山市法院了解到,该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注重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目前,该院旧存的24件执行积案案已清理7件。其中8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6件,2件重点案件执结1件,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项近60万元。 

    积极争取市委、政府领导的支持与配合。该院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三次以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及政府有关领导反映部分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该市政府梅黎明市长、政法委尹健明书记对该院清积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领导的关爱下,近40万元执行款得以执行到位,清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优势作用,努力攻克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执行难案。自开展清积活动以来,该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的优势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清积活动中,该院积极争取政府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并出具协助执行的相关法律文书或者相关依据,各联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给予协助,并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及时告知法院。

  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一些有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赖账户”,采取拘留等方式依法加大制裁力度。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2名被执行人迫于该院的执行压力主动支付了执行款或交待了执行线索。同时,注重把握执行时机,充分利用早上上班前、午饭和晚上下班后等能够找到被执行人的时间段,想方设法寻找被执行人,查询被执行人的各类信息,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注重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该院在清积活动中始终坚持合理、合法的理念,注重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在加强说服教育和法律释明工作的基础上,对一些确无执行能力的当事人,注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使其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公开各项执行措施,接受当事人监督,最大限度地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保清积任务提前完成。对清理出的未执结案件,该院逐案落实责任人,落实包案领导,限期执结。对有能力执行而不能按时执结的,追究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案件催办与通报制度,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所有上报上级法院的材料抄送一份给院长,由院长对执行情况进行掌握,并对部分案件进行督办。

    针对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执行积案,进一步加大执行救助力度。新城区中心医院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发了17件群案,现尚有6件未结,涉案金额达84万元。该类案件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大多为农民工。针对春节将至,如不尽快执行,可能会导致农民工上访和聚众闹事事件的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在查明被执行人在上级法院因另案有债权的情况下,从执行专用帐号上垫付出2万元执行款以解决农民工过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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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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