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8月27日,大雨,井冈山市法院院长郭泽庆却起了个大早,为对该院龙市法庭受理的一起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纠纷而冒雨亲自前往现场进行调解。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井冈山市和原宁岗县合并前,该县土产公司进行了改制因为单位经济比较困难,没钱给下岗工人进行补贴就把该公司临街的一块土地让他们建集资房已此来代替补贴。在建好两层后,井冈山和宁岗县合并,县城改成了龙市镇此时人心浮动、地价不稳因此该集资房就只建好了两层一直处于停止的状态,土产公司也改成了井冈山市供销社龙市经济区社。2007年现在的龙市经济区社在未征得职工的同意下私自将该集资房三楼九间房的建设权转给非该单位职工谢某。至此为了第三层的九间房的权属问题三方引起了纠纷诉至法院。
    为了充分保障当事的权益,在听取了办案法官的汇报后,为了更加充分的了解案情,郭泽庆院长决定还是亲自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并邀请三方当事人到现场,听取三方的意见进行调解。据悉,该案由于涉及企业下岗安置问题比较复杂,正在进一步了解和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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