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施行“工作人员去向牌”制度

  发布时间:2008-08-12 17:29:56



    井冈山法院网讯   “你们这块去向牌作用真大,以后我们办事就方便多了不会那么盲目了!”这是井冈山市法院在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行挂牌服务、工作人员流动去向牌制度后,当事人通过该院大厅的“工作人员去向牌”了解到自己要找的人在不在后如是说道。

    据悉,该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该院还积极探索加强队伍管理的新方式、新方法。在院机关率先实行了“工作人员去向牌”制度,8月12日,该院正式在大厅的显眼位置挂上了“工作人员去向牌”,

    该项制度规定,院机关工作人员凡外出开会、出差、下乡、外出办案的,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报院监察室备案,并在单位去向牌上标明,这样既让院检查人员掌握去向,又给外来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为确保此项制度落到实处,该院规定由院纪检组牵头,监察室督查办配合,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5次,每次检查必须有专项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凡工作时间应填写去向牌而未填写的、弄虚作假的,按照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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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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