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自己的言行,加强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日常行为的约束和监督,2008年8月11日,井冈山法院开始实行挂牌上岗制度。     该项制度要求所有法官及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胸牌和摆放桌牌。从院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在从事工作期间(法官、书记员开庭庭审,司法警察值庭除外),均要挂胸牌;桌牌必须要摆放在办公桌左上角或右上角等明显位置。桌牌和胸牌上均写着姓名、职务、职责,并粘贴了彩色照片。该院还要求监察室对挂牌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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