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推行“四项考核”健全廉政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08-07-21 10:15:25


   井冈山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内涵,创新形式,积极推行“四项考核”,健全廉政工作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建立督查制度,进行日常考核。成立督查小组,每月对各庭室的廉政工作相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日常考核的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建立廉政档案制度,进行考核。统一建立廉政管理档案,以庭室为单位对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制定完善《审判执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要求依规章制度积极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对审判、执行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实体公正与程序合法,促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廉能问责制度,在实施问责制中,通过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等六种问责方式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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