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笔者今日此间获悉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又有新亮点,为加强裁判说理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该院特别要求所有制作的裁判文书在印章下附上“法律链接”,要求将裁判文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内容详细列出并规定了相关的格式。     譬如是根据某法判决的,即表述为“根据某法第某条第某款”,而不能只写个法律条文而不写根据某法;对具体法律条文的援引应当完整不能出现“根据某某条第某款前项或后项”、“根据某条第某款前半段或后半段”之类援引方式等等。
    该院郭泽庆院长认为,法律条文是人民法院做出裁判的最直接依据,法律条文的援引,不能似是而非、含糊不清,应当让当事人看的明白,援引做到明确、规范。这也是我们人民法院树立公正形象,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要求。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