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山遍谷杜鹃花 唯此一抹最明艳

——记“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茨坪法庭

  发布时间:2014-08-22 15:13:19



井冈山法院网讯 漫山遍野的井冈杜鹃,花期短暂,但在万紫千红的春色中,这抹绚丽的红色是那样鲜艳夺目。茨坪法庭就犹如春色中的杜鹃,最是明艳。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茨坪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该法庭位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井冈山风景区。   

    驻守景区,服务旅游,做红色旅游的护航人。

    “天街”是井冈山景区专卖土特产和根雕的商业街,集中了大批的商户。2013年,“天街”30多家商户集体拒交物业管理费,悉数被物业管理收费中心告上法庭。面对摆在面前的30多起案子,茨坪法庭的4名干警冒着雨,分片去每个当事人家里做工作,谈道理、讲法律,最终说服商户们将拖欠的物业费交清了。

  物业中心主任感慨地说:“法官一句话顶我们十句话。”他跑来法庭问:“法庭能不能在物业中心设一个咨询点,法官定期去上一天班,集中解决"天街"内个体商户的法律困惑?”

  “这个邀请我们正在考虑如何操作。”当时的法庭庭长刘春红说,茨坪法庭地处茨坪中心景区,应当积极开展司法延伸活动,为井冈山市旅游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由于位于井冈山中心景区,针对法庭受理的案件中,与个体商贩、宾馆等单位有关的经济纠纷占了很大比重的情况,法庭创新工作方法,与工商部门专门组织相关人士召开座谈会,总结纠纷原因商量对策,寻找解决办法,使此类纠纷的发生率大大下降。

    为顺应新《旅游法》的实施,以促使井冈山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化解游客纠纷,热情服务游客”的要求,经过精心筹备,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专门在茨坪法庭下设景区巡回法庭,2013年9月26日在井冈山游客服务中心挂牌。“景区巡回法庭”依法受理游客维权案件和投诉;依法审理与旅游有关的各类纠纷,一般采取简易程序,坚持就地审理,当庭裁决的快速处理机制;义务为景区游客和景区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对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原则上依规定免收取诉讼费。法庭还专门设立了旅游纠纷服务热线,由专人负责接听记录。景区巡回法庭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标的不大的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审理,即要求对旅游纠纷案件进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和立即执行。景区巡回法庭自挂牌以来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极大地为游客提供便利,游客纷纷点赞。

    立足基层,扎根群众,做服务群众的调解官。

    “由于人口少,经济不发达加之民风淳朴,我们这里的案件数量并不多。”刘春红告诉记者,法庭年平均收案在110件左右,但法官对每起案件的处理都力求“精细化”,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2年,一位姓龚的外地妇女带着家人在景区人工湖旁散步时不幸被风挂断的树干打倒,造成下肢瘫痪,经鉴定为一级伤残。该妇女认为园林管理处对快要枯死的树未尽到管理责任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坚持向法院主张巨额赔偿。

  “为了解决这起纠纷,我主持双方调解了不下5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园林管理处赔偿龚某28万元。法庭还协调为龚某争取了低保。”刘春红说。

  类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近年来茨坪法庭调解率一直高达90%以上,所办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的较多,基本“闲置”执行程序,凸显了调解撤诉案件多、判决案件少、上诉少、发回重审及改判少、无申诉的良好局面。

    茨坪法庭办理案件的时候总是把调解放在第一位,对每一起案件都力争用调解方式解决,庭前调、庭上调、庭后调,将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注重对村风民俗中积极因素的整理与研究,将农村善良风俗习惯转化为司法调解资源,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但并不是单纯地追求调解结案率而做压调、骗调、反复调、久调不决的“和事佬”式调解,而是注重调解原则和调解规范,把公开、自愿、合法的原则落到实处,成为人民满意的“调解官”。

    走进农村,服务社区,做人民的法律宣传员。

    2014年4月2日,农历三月初三,天空阴沉,一大清早,马朝才副庭长已经在下七乡的集市上忙碌开了,不断的有人在咨询台前询问。原来每逢农历三、六、九,是下七乡的赶集日,是乡民们最忙碌的日子,也是茨坪法庭在偏远乡镇设立咨询处的日子。“老表们咨询的主要是山林纠纷的法律问题,因为地处山区的缘故吧。”马副庭长对记者说道。

    这只是茨坪法庭法律宣传、便民利民的一个剪影。多年来,为方便农民诉讼,茨坪法庭多次将审判庭搬到了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长期在两个较远的乡镇——黄坳乡和下七乡设立便民诉讼点,有集市时派人下到便民点上班,设立咨询处,为不便到法庭的农民提供法律帮助,减轻了农民诉讼的成本。

    2013年11月29日,红军路社区会议室挤满了社区居民,原来茨坪法庭出于宣传法院审判工作、普及法律知识的考虑,在原告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巡回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最终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有效地保障了原告的权益。

    茨坪法庭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经常巡回审判、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宣传法律知识。近三年,茨坪法庭单独或和其它部门一起到各乡、镇、街道、社区举办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印制的各类法律宣传单5000余份;积极与乡镇党委联系,向乡、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函300余份。为方便山区农民诉讼,经常现场审理案件,切实方便辖区农民诉讼,共现场办案20余件。同时不定期走访辖区街道办、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就具体案件的处理进行交流沟通,寻求支持,力求案结事了。

    多年来,茨坪法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井冈山红色旅游发展保驾护航,因优秀的工作业绩,2006年被吉安中院评为“吉安市优秀法庭”;2010年被江西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庭”;2011年被评为“吉安市三八红旗集体”;2011年被吉安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庭”;2014年被吉安中院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今后,茨坪法庭将会更加专注地投入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中去,成为审判工作的排头兵,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坚实的基层力量,就像满山遍谷的杜鹃花一样守护井冈山。 ”该院院长陈井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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