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四项措施确保卷宗安全

  发布时间:2008-02-27 12:27:42


    井冈山法院网讯   近年来,随着法院受案数量的增加,诉讼卷宗借阅量的提高,井冈山法院四措并举,确保法院诉讼卷宗安全。

    完善硬件设施。该院根据案卷管理工作的实际要求,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保证档案室的“三铁一器”安全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档案管理的特殊要求,购置了防腐、防虫剂,添置了空调、灭火器、采暖设备和隔光窗帘等设施,档案室基本上保持了夏不热、冬不冷、春秋不霉变。

    规范借阅流程。该院要求在案卷管理中坚持诉讼卷宗原件一律不外借的原则,该院为借阅单位或个人提供复印服务。同时明确本院工作人员借阅期限为1个月,到期未还需按规定办理续借手续;原则上外单位或个人不得借阅,特殊情况下需经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到档案室借调档案。

    完善管理制度。该院结合自身在档案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借鉴友好法院的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如《卷宗立卷标准及按期归档的规定》、《档案查、借阅责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以及《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落实安全责任。该院同时明确了档案借阅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借档人在借阅档案时要确保档案的安全,并做到及时按期归还,严格实行“谁借档,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由于措施得力,从2004年至今,该院从山上搬入山下新办公楼后,从未发生过一起泄密、损毁、丢失和卷宗被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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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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