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建设新吉安、实现新跨越的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坚持公正司法,审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案件数量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6155件,办结25631件,上升42%,诉讼标的额突破10亿元;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56件,办结1243件,上升16.3%。
    (一)严格执行刑事法律规定,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充分发挥刑罚在新时期对敌斗争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3件。严厉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扰乱社会秩序的涉暴、涉毒、涉枪及侵财类犯罪,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极刑;市法院依法审理了震惊吉安的周天凤、陈道平、任全军抢劫杀人案,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周天凤、陈道平死刑,任全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建设。全市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744件;判决生效人犯2113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58人;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0件101人。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了减刑、假释案件131件。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核查监外执行罪犯1129名。
    (二)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有效解决民事行政矛盾纠纷。民事、行政审判坚持“解决矛盾纠纷才是硬道理”的工作要求,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为目标,坚持和谐司法,将民事调解、行政协调贯穿于审判的各阶段、各环节,坚持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48.16%;行政诉讼案件通过法院协调,原告主动撤诉的62件,占32.6%。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婚姻家庭、农村、社区及邻里关系的和睦。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矛盾突出的行政诉讼案件,注意协调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17894件,上升48.03%,涉诉标的额5.85亿元;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19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赔偿金额为20万元。
    (三)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针对被执行人逃债、躲债、赖债较普遍的现象,采取“五查”(查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财务账目、房产登记、固定资产)、“一搜”(搜查)、“一控”(控制出境)以及曝光被执行人名单、悬赏执行等方法,努力提高执行实际到位率,确保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得到兑现。二是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行。开展涉及农行金融债权案件的专项执行工作,消化执行积案,支持农行股改。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5634件,上升10.82%;执结标的额2.56亿元。市法院成功执结了吉安县信用联社、泰和县农行申请执行深圳市蔚深证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挽回经济损失4000万元。三是稳步推进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法院克服困难,加紧建设,系统管理和运行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坚持司法为民,审判事业取得明显进步
    司法为民得到进一步落实。市法院根据审判实际,提出了落实司法为民的五项要求,即: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依法加快办案速度,以高效的审执减轻民忧;继续改进司法作风,以优质的服务减少民怨;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以透明的审判满足民需;切实落实便民举措,以人文关怀赢得民心。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五项要求”,同时积极完善便民利民诉讼措施。重点抓好立案窗口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联动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对提起诉讼的孤寡老人、孤儿、农村“五保户”及其他特困户人员免收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一年来,全市法院为3337件案件的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89万元。牢固树立为民思想,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排除说情、请托等各种干扰,力求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市法院加大了对二审、再审案件的监督力度,对判决明显不公的案件,在依法纠正的同时,市法院派出纪检调查组对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确保有道理没有关系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审结上诉案件1042件,其中,维持459件,改判197件,发回重审43件;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7件,改判、发回重审16件。
    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利益纷争,发挥审判服务大局的作用。妥善处理了井冈山学院与曾文婷人事争议纠纷一案,稳定了师资队伍,为井冈山大学顺利挂牌创造了条件。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判,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院领导下访、督办力度,大力治理重点访、难点访,逐步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妥善处理了曾庆友、郭显淮、袁荷香等一批反映强烈的涉诉信访案件,纠正了办案中存在的久执未结、异地拘留、久审不结等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全市法院处理群众信访483件(中院314件),下降32.35%;接待群众来访1104人次(中院485人次),下降2.13%。涉诉信访呈现总量下降、集体访下降、初访量下降、越级访下降的良好势头。
    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充分利用中央投资建设中西部人民法庭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快人民法庭建设步伐。2007年,全市法院有13个人民法庭立项建设,2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5个已完成主体工程。全市法院网站建设初具规模,吉州、遂川、安福、井冈山、永新、峡江、吉水和吉安县法院先后建立互联网站,法院信息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积极争取中央政法补助专款,为基层法院购置了一批警车、安检等办案办公设备,推动了全市法院各项基础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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