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刑事审判“宽严相济”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8-01-23 20:36:28


    井冈山法院网讯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刑事审判的功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指导原则,实行跟踪问效。同时积极与家长、学校、妇联及基层组织联系,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座谈等预防教育活动。依法尽可能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办案效率,在已审结的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24件,占42.9%。

    该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紧紧围绕建设社会和谐的大局,在依法从重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的同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则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尽量判处轻刑。避免因判处刑罚而形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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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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