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龙市法庭获“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称号

  发布时间:2008-01-17 17:30:24


    井冈山法院网讯 笔者今日此间获悉,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传来喜讯,该院龙市人民法庭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表彰为2007年度“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称号。

  近年来,龙市人民法庭在全力抓好审判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高的同时,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扩大民调工作的影响力,达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的实际效果。据统计,去年以来,龙市法庭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率超过了80%,无一出现调解反悔、矛盾激化、涉诉信访现象。

  龙市法庭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原则,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通过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经、新举措,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较好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案件不同性质和繁简程度,该庭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太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依法着重加强立案调解,即在进入法院前能够诉前调解的尽量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得双方当事人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取得双赢的效果。 

  在此成绩面前,该院党组特别要求,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要向龙市法庭学习,切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职能,努力增强司法能力,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方针,提高司法水平,力争把我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井冈山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和推进和谐社会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树立法院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和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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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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