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三项措施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执率

  发布时间:2008-01-17 16:40:05


    井冈山法院网讯  临近春节,井冈山法院坚持“关注民生、化解民忧、解除民难”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对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三措并举,有效提高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执率。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1月13日,该院共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6件,审结率100%;执行11件,执结率为78.57%,执行标的额61万余元,执行到位率 81.04%。

    加强诉讼指导。该院要求值班法官认真接待来访农民工,耐心解答农民工咨询,及时告知农民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要求立案庭法官主动准备行使释明权,加强举证指导,对农民工自行取证有困难而申请法院取证的,应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取证。

    加快审判进度。该院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努力做到 “快立、快审”,加大调解宽度、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切实有效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使农民工的权利得到最大化救济。案件承办法官需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 

    加大执行力度。该院作出认真布署,抽调执行骨干专项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强化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执行款发放手续,优先保障执行款,执行费的收取待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后方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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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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