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自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确保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提升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信赖度和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形象,制定了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办法,成立了由院长郭泽庆担任组长、两名副院长为成员的裁判文书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裁判文书的质量评查,促使裁判文书质量不断提高,在开展此项工作后该院所有的裁判文书一般差错比率均低于1‰的比例。    要求各庭室制作的所有裁判文书,要做到格式规范,叙事清楚,用词准确,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评查重点和差错程度,对裁判文书重点评查为裁判文书是否符合基本格式要求,裁判文书的语言运用是否得当。包括语句是否通顺、流畅,淆无语法毛病,有无错字、别字、漏字、多字现象;用词是否准确,有无词不达意或存在歧义现象;逻辑是否严谨,有否前后矛盾的清况;标点符号、段落是否准确合理等等。
    要求对引用的法律条文与文书本身内容是否相关联,法律条文是否准确。数据和时间是否正确,姓名、性别、地址有无差错进行评判。判决书还要求重点评查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观点和争执焦点概括是否准确、清晰,双方争执焦点的证据情况表述是否完整准确。对证据的采信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合法。对案件焦点事实的认定和判断是否由采信的证据必然得出,且是否有充分的说服力;对判决理由的论述是否充分,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判决结论是否清晰、明了、无歧义。
    要求裁判文书评查每季度评查一次,由各庭移送归档时随卷移送一份裁判文书,再由档案室移送评查小组评查。评查小组根据裁判文书质量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或差错文书采用书面形式予以通报、点评,对评为优秀的还将在审判公开栏中和我院的法院网上公示并给予适当奖励,评查结果列人年终法官业绩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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