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再投物力保障执行

  发布时间:2007-09-27 13:18:23


   我院执行局“喜迁新居”:从原本不够宽敞的小办公室迁至院里最大最方便的两间大办公室,并在原有执行信息设备的基础上又添置两台性能颇佳的电子设备,极大地满足了执行人员的办案需要。

    我院自2005年两县市合并以来,执行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井冈山地势复杂,外来人口居多,也给案件执行带来一定的困难,但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市各级领导的关怀下,执行局从未因物质欠缺而导致案件停滞。200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以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化,该系统的运行需要一定电子设备支持,我院领导对此极为重视,先后购置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委派专人到省高院参加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又多次在院内组织相关培训,做到执行人员对该系统“人人会操作,时时保运行”。

    2007年我院执行案件依然有增无减,仅上半年收案达七十二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2.7%,执行人员又相应增加,为满足执行案件方便的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院领导的安排下,院里腾出最大最方便的两间行政办公室给执行局使用,并在局内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又添购了两台电脑,使执行局相关设备的绝对配置达到最高。执行局全体人员面对优良的办公环境喜出望外,表现出极高的工作热情,都表示一定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多为当事人提供方面,多为当事人谋利益,为彻底解决执行难做出应有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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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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