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三项措施促执行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2007-09-14 08:12:16


    2007年9月12日,井冈山市法院分管执行的纪检组长、执行局局长、二个执行小组负责人召开了一次简短的执行工作碰头会。会上对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分析。据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反映的信息,截止2007年9月10日,该院案件执结率为62.35%;执结标的额445.47万元,案件执结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三个百分点。为确保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良性发展的态势,与会领导要求执行局所有执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振奋精神,格尽职守,在接下来时间内全力以赴,继续落实三项措施,全面提高执行工作的各项指标。 

    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2007年4月1日,新《诉讼费交纳办法》开始实施,新收执行案件大量增加,与去年同期相比,该院新收执行案件增加了55.18%,在执行局人数没有增加的情况下,面对这种严峻形势,要在法定的期限内降低未结案件数,只有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一方面要争取外出办案有收获,有结案;另一方面还要尽量多结案、快结案。尽量缩短办案周期。此外,执行局每周周一的执行工作晨会要继续下去,由二个执行小组负责人在晨会上汇报上一周执行案件情况,明确下一周工作计划,做到整体执行案件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了执行成本。

    强化执行期限意识,加大执行流程监督。继续加大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监督力度。2007年元月1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后,该院院长、分管执行的纪检组长和执行局局长能够通过该系统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查看案件信息,客观上促使案件承办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由于系统会对超期限执行案件提前预警,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行法官的执限意识。会上强调,以后的执行工作中将进一步狠抓执行审限流程管理,促使执行法官由被动赶时间改为主动抢时间。    

    责任明确到人,加大考核力度。将执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与岗位责任考核进行挂钩,通过定目标、行考核,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牢记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理念,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树立全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力争执行工作的各项效率指标达到一个新的起点,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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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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